1、活性炭吸附一催化燃烧净化装置
(1)、活性炭吸附一催化燃烧装置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和报警联锁装置。每个设备应设有两个以上气体浓度监测探头,每两个监测点之间距离宜不大于 50 cm 如其中一个浓度超过 4.4规定的危险值时,应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关闭加热电源,开启直接排空装置,启动活性炭吸附器的降温装置 。
(2)、用热气体脱附时 脱附后热气体管道上应设置气体浓度监测仪、报警器、温度计、流量计。应使脱附出的气体中有机气体浓度始终低于爆炸极限下限值的25%。
(3)、在净化装置运行时,脱附一催化燃烧系统与吸附系统之间相连风管上的阀门的漏风量应不大于脱附风量的4%。
2、关于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的安全建议
(1)、对于会产生高浓度VOCs的反应罐、贮罐、过滤器等设备,为避免与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最好采用氮封系统保护,并以正压输送方式输送到废气总管。
(2)、确保VOCs的冷凝装置满足生产负荷,所有的废气组分必须经过有效的冷凝处理,降低有机气体浓度。不相容的废气应单独预处理后再排入吸附罐中吸附处理。
(3)、活性炭选材:使用点火温度高,灰分低的活性炭作为吸附材料。
(4)、条件允许的话对吸附装置进行降温。
(5)、定期检查处理装置、废气管路是否有不完整漏风的情况,要保证管路不漏气。
(6)、吸附处理装置前的废气管路安装管路阻火器;管路上(分段)安装泄爆片,废气缓冲罐上安装泄爆板,泄爆板要有固定装置;
(7)、吸附装置内安装喷淋灭火装置,用来扑灭初期火灾(或者直接加装自来水管路)手动或自动开启。
(8)、在吸附床层安装温度探头,监测活性炭层的温度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置。
(9)、应急反应与人员培训。培训人员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能及时扑灭吸附处理装置的火灾,防止火灾蔓延。